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規定:「各機關(構)及學校應加強辦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相關規定之宣導或講習」及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第一案「建基公務倫理、型塑優質文化」興革事項四「落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施行」,與興革事項三「加強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宣導」辦理。
(一)宣導內容:
1、公務人員行政中立:
(1)「不分顏色,不分黨派,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
(2)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,國家進步的動力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
(3)「行政中立,全民得益;依法行政,公平公正!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
(4)「行政要中立,國家更安定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
2、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:
(1)「公務人員五大核心價值—廉正、忠誠、專業、效能、關懷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
(2)「公務人員『廉正』作為—廉潔自持、利益迴避、依法公正執行公務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
(3)「公務人員『忠誠』作為—恪遵憲法及法律,效忠國家及人民,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
(4)「公務人員『專業』作為—與時俱進,充實專業職能,提供優質服務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