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資訊局105年6月24日北市資設字第10530825300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防範方法對勒索病毒的防護方案分為適用「用戶端」或「伺服器端」,另勒索病毒緊急處理分為一般使用者及資訊人員,業整理成摘要說明(如附件)。
三、倘電腦發生勒索軟體事件時,請依「教育機構資安通報應變手冊」所列資安事件影響等級,判斷為1至4級別後進行線上資安通報。
四、資訊局將於本市政府防毒統一管理平臺(網址: http://10.2.2.245/tavp )中「最新消息」,不定期提供各式勒索病毒防護說明。
防範方法
摘要說明